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南


公共服务场所、文化场馆、文化经营场所

1.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年度安全应急演练;是否针对消防、水电、燃气、防灾减灾等方面制定实施相关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

2.消防安全。是否有专业部门或机构定期检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或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场所内的动火作业是否落实报批审批,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外包外租管理使用责任。

3.设施设备。是否通过验收,是否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是否存在超过使用年限未经专业机构鉴定仍在使用的情况;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提示公告、疏散指示标志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等是否按相关规定管理。

4.建筑结构。是否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是否存在超过使用年限未经专业机构鉴定仍在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或改造行为;看台、顶棚、显示屏等是否稳固,是否明确防风防坠落措施;设置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安全;在建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存在防护不到位、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隐患,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旅行社

1.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年度安全应急演练;是否缴纳年度旅行社责任险;是否建立旅游产品安全评估和游客旅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等。

2.场所管理。办公经营场所消防是否有专业部门或机构定期检验;是否落实消防、水电、燃气、防灾减灾等安全措施;消防系统是否经过消防合格检验;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及消防栓、水带、灭火器、防火门等消防设施性能是否完好,合格有效;楼梯、过道、专用消防连廊、扶梯及室外消防通道是否堵塞。

3.旅游交通。在旅游包车(船)行为中是否落实“五不租”要求(不得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船、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船、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船、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船);是否与合规车(船)属单位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租用或订购的产品和服务是否有有效的法定证书,是否在许可范围和许可有效期内经营;是否针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制定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及时调整或取消行程。

4.导游服务。导游在带团服务时,是否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引导旅游者有序乘坐,提醒游客乘车坐船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穿戴救生衣;遇自然灾害是否及时报警并向旅行社报告,是否引导旅游者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带领旅游者撤离灾害区。


A级旅游景区

1.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年度安全应急演练;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2.消防安全。是否有专业部门或机构定期检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或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等。

3.火源管控。是否落实野外用火管控,火种进山、火情监测等森林防火要求;景区入口、步道沿线是否设置火种寄存处,设置醒目标语;野炊、烧烤、篝火、露营生火等是否划定固定区域、在开阔地带,是否取得相关许可;景区内的动火作业是否落实报批审批,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外包外租管理使用责任。

4.设施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通过验收,是否按相关要求由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是否按专业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是否存在超过使用年限未经专业机构鉴定仍在使用的情况;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提示公告、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

5.载客工具。摆渡车辆、游船、小火车、观光车、漂流等载客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取得相应的运营许可,是否按相关要求由专业部门或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驾驶员或操作员,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定期培训。

6.安全提示。是否主动向游客提供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接待老年人、残疾人等游客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警告标志、标识是否齐全、醒目、规范;危险地段和未向游客开放的场所是否恰当设置隔离设施或醒目的警示标志;是否主动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涉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

7.流量管控。是否核定并公布景区最大承载量,建立景区承载力预警预报机制;是否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是否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安全检查区,配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星级饭店(等级民宿)

1.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等制度是否完善;火灾、食物中毒、电梯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年度安全应急演练;场所内相关证照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并在有效期限内。

2.消防安全。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如何;是否有专业部门或机构定期检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是否配备到位、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各通道显著位置是否设有紧急出口标志;客房是否配备应急照明电筒、防毒面具且使用有效;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视频监控是否有效;场所内的动火作业是否落实报批审批,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外包外租管理使用责任。

3.设施设备。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有有效的检验报告和安全合格标志;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整,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在有效期内。

4.食品安全。食品是否分类存放、隔墙离地,有无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加工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落实;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留样数量、品种、保存时间等是否达标;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个人卫生习惯是否良好,是否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后厨环境卫生状况,是否清洁,垃圾桶是否加盖,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文旅活动

1.活动审批。承办者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是否按要求履行相应许可、批准、备案程序。

2.活动方案。是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责任分工,落实针对活动特点的安全保障和防护措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制定组织方案,明确活动安排、保障措施;是否建立“熔断”机制,明确“熔断”条件、救援和保护措施。

3.活动组织。承办或运营活动的第三方是否具备安全保障条件及能力,是否与第三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对可能引发观众冲突、恐慌、踩踏等公共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实施应对措施;是否对天气状况、活动场所自然环境等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开展跟踪监测和预警;是否对举办活动的场所、设备器材及临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是否配备举办活动所必需的保护设备装备、消防设施及器材、救援设备及医疗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文物安全

1.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使用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迁移、重建等,是否应履行法定许可程序,并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证文物安全。

2.考古发掘。考古发掘工作是否依法履行报批手续;是否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考古发掘工地立项选址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

3.馆藏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是否加强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文物库房、陈列展览室、技术修复室等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设施。

来源:文旅环翠